Shandong Energy Storage Society
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转型战略,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,山东省发改委于5月7日发布《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及《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,面向面向能源监管机构、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公开征求意见。
山东省作为全国新能源发展的先行省份,此次改革旨在深化电力市场化机制,破除新能源参与市场的制度壁垒,加速构建“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”的现代能源体系。政策聚焦储能、电力辅助服务、存量与增量项目四大领域,明确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目标,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“山东经验”。
一、储能领域:破除前置限制,激发市场活力
2025年底前,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;2025年6月组织首次竞价,明确“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、并网、上网的前置条件”。此举将降低新能源项目初期投资压力,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储能资源配置,储能设施建设从“强制要求”转向“市场驱动”,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布局,推动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。
二、电力辅助服务:完善市场机制,提升系统灵活性
在现有调频、爬坡辅助服务基础上,新增备用辅助服务交易,实现与现货市场的联合出清,增强电网调节能力。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按有效容量、补偿电价标准及容量供需系数动态调整,激励机组提升运行效率,保障电力系统长期稳定。
三、存量项目:平稳过渡,衔接既有政策
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,全电量入市交易,机制电价执行国家上限(0.3949元/千瓦时),优化电量上限并衔接现有保障利用小时数(70%-85%)。目前山东风电、光伏的保障利用小时数在70-85%,基本是全国范围内入市交易比例最低的省份之一,存量项目入市比例将适度优化,但总体保持较高水平,避免市场剧烈波动,确保企业收益平稳过渡。。
四、增量项目:竞价导向,强化竞争机制
2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,通过竞价确定电价,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(不高于竞价上限),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-12月。竞价规则如下:
(一)竞价申报主体: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(全容量并网,下同)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(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-12月31日内投产),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。获得机制电量的项目需要在12个月内投产,如果延期投产,会有相关的惩罚,譬如投产前部分机制电量失效以及履约保函的扣除等。
(二)价格机制:按“低价优先”原则遴选项目,电价不高于竞价上限(参考上年度结算均价),申报充足率下限设为125%,引导充分竞争。
(三)竞价电量总规模: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,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。当年完成情况预计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,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减少,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增加。
(四)竞价上下限:新能源竞价上限,根据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、绿色价值、电力市场供需形势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,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机制电量竞价结果。 首次竞价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结算均价。
此次改革标志着山东省新能源产业进入全面市场化新阶段。山东省储能学会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地,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行业分析,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为实现“双碳”目标贡献山东力量。
原文如下: